留言板

尊敬的读者、作者、审稿人, 关于本刊的投稿、审稿、编辑和出版的任何问题, 您可以本页添加留言。我们将尽快给您答复。谢谢您的支持!

姓名
邮箱
手机号码
标题
留言内容
验证码

编委会章程

阅读次数:
  • 分享到:

用微信扫码二维码

分享至好友和朋友圈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指导思想:为更好地贯彻执行国家新闻出版总署颁布的《期刊出版管理规定》,进一步加强《器官移植》的管理,提高刊物的论文质量和编辑水平,增强刊物在国内外的学术影响力,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器官移植》编委会是由《器官移植》杂志承办单位设立的,由医学临床、科研等方面的专家学者组成的期刊工作委员会,是全面负责杂志质量的学术指导机构。编委会成员在总编的领导和安排下开展工作。

第三条  编委会成员实行聘任制,由杂志承办单位提出具体方案和人选,在征求本人同意的基础上产生。

编委会成员入选原则:①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拥护党的方针政策,作风正派,团结同志,秉公办事;②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③治学严谨,有较深的学术造诣,在本学科有一定的学术影响力;④注意考虑到地域的覆盖面、学科结构的合理性及单位的代表性;⑤热心于编审工作,能承担一定的编审任务和积极参加编委会的活动。编委会名单在每年第1期《器官移植》上刊出。

第四条  编委会设总编1名、副总编若干名、常务编委若干名、编委若干名。总编由杂志承办单位任命;副总编及常务编委由总编提名,编委会全体会议表决通过产生。编委会日常工作由总编、副总编全权商量决定,重大问题应向编委会全体会议报告或通过。

第五条  编委会每届任期3年,可连聘连任。任期1年内不投稿、不审稿、不与《器官移植》杂志发生任何联系者,视为自动退出编委会,可由总编推荐人选替补。

第六条  编委会的换届调整由《器官移植》杂志承办单位会同上一届编委会提出初步人选,再依据上述规定和实际情况确定。

第二章  编委会职责任务

第七条  贯彻党的卫生工作方针政策,遵守国家出版工作法律法规,执行和落实主管单位和承办单位的决定。

第八条  根据《器官移植》的办刊宗旨,研究期刊的学术导向、风格定位,

制定期刊编辑出版的中长期发展规划,制定期刊年度选题计划、组稿计划、栏目策划和编排设计方案。

第九条  听取编辑部的工作汇报,检查编辑部出版工作的组织实施和落实情况,提出改进措施和要求,帮助和指导组稿、审稿、编校加工、栏目设置、版式设计和期刊发行等工作。

第十条  总编职责

全面主持《器官移植》的编辑出版工作,把握办刊方向,拟定期刊年度选题计划、组稿计划、栏目策划方案,负责终审签发稿件和每期杂志的签印。

第十一条  副总编职责

在履行编委职责的情况下,还须负责以下职责:

1. 认真为本刊审稿、荐稿;

2. 积极宣传本刊,扩大本刊在当地的影响;

3. 积极为本刊撰写学术讲座、述评等,及时提供各种信息;

4. 积极为本刊推荐广告;

5. 任期内轮流担任《器官移植》执行总编,负责担任执行总编当值期全部稿件的组稿、荐稿工作,并完成总编委托和分配的工作。执行总编将在当期杂志中列出。

第十二条  常务编委职责

在履行编委职责的情况下,还须负责以下职责:

1. 认真为本刊审稿、撰稿、组稿;

2. 为重要文章撰写学术讲座、评述;

3. 负责为本刊争取广告及厂商赞助;

4 . 积极为本刊推荐广告。

5. 任期内需担任本刊的执行编委,协助执行副总编完成当值期的组稿、荐稿工作,执行编委将在当期杂志中一一列出。

第十三条  编委职责

1. 执行办刊方针和编委会的决议;

2. 参加编委会会议、听取和审查编辑部的工作汇报,对编辑部的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3. 及时了解本学科及相关学科的科研发展动向,动员学科带头人为本刊撰写高质量的学术论文,将重大课题的研究成果及有创新性的高质量稿件(有省部级基金优先)推荐给编辑部,1年不少于3篇,并为编辑部的组稿和选稿提供信息。

4. 担任或组织专家评审稿件,对文稿作出公正、客观的评价,认真、按时完成审稿任务,为本刊稿件的学术质量把好关;

5. 关心编辑部建设,积极宣传本刊,推荐广告等赞助,主动收集及提供各种会议、大型活动等相关信息,不断扩大本刊的影响力,增强办刊实力;

6. 注意在本地区、本单位培养和发现编审人才,并向编委会推荐;

7. 任期内需担任本刊的执行编委,协助执行副总编完成当值期的组稿、荐稿工作,执行编委将在当期杂志中一一列出。

第十四条  编委权益

1. 以第一作者身份所投国家级课题稿件免收发表费用。

2. 以编委身份所推荐稿件享受优先发表服务。

3. 根据全年推荐稿件情况,享受本刊给予优秀编委的精神奖励和物质奖励。

4. 获赠每期《器官移植》杂志一份。

5. 任期内编委名单在《器官移植》杂志上公布。

6. 对本刊进行监督,提出批评和建议。

第三章  附  则

第十五条  编委会原则上每年召开1次常务编委会议,1~2年召开1次全体编委会议,总结上一阶段的工作,听取各方面的汇报、建议和意见,研究、部署和安排下一阶段的工作。若有重大问题需要讨论时,可由总编(或委托副总编)临时召集编委会全体会议。

  • 分享到:

用微信扫码二维码

分享至好友和朋友圈

阅读次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