慈善组织参与人体器官捐献者家庭困难救助的探索

  • 摘要: 我国公民逝世后器官捐献工作正在快速发展中,为体现全社会对器官捐献者的尊重与褒奖,国家积极倡导针对存在困难的器官捐献者家庭进行救助。但是,我国器官捐献困难救助体系的建设明显滞后,红十字会在器官捐献全流程的中立性和纯洁性体现不充分,政府救助与慈善救助的衔接机制尚未形成,救助主体、救助功能和救助资源分散,在捐赠人与受益人权利义务以及救助金的保管、使用与监督等方面尚属空白。我国正处于社会转型期,慈善事业作为社会保障的有机组成部分,参与器官捐献工作是大势所趋。《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的颁布与实施,为非政府性慈善救助组织的设立和器官捐献困难救助模式创新提供了思路与法律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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